这些论争、思想和学术,无不受到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的强烈感召和启发,体现出强烈而独特的民族精神。
三、适合调解的案件与情形 对于那些根本不适合调解的具体类型的案件,法官应断然不要移送调解。但是,法官不要一次性提供太多信息,不得通过威胁或说教方式要求当事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而是要注意时刻保持公平公正。
如果矛盾已经激化到各方都不愿意或者不可能坐在一起共同解决问题的地步,则须考虑委托调解问题了。他们的一些做法或许对我国法院做好委托调解有一定借鉴意义。当事人要求保密,不希望泄露隐私。第四,对调解员会作尽职调查,确保其公正性。第五,调解员可以在多个方面体现其作用。
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从案件准备阶段就认真评估该案是否适于调解。纠纷实际涉及的利益主体远多于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人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被集中概括为十个坚持,即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及时体现到党章中,转化为全党遵循的制度规范,使之更好发挥凝聚全党共识、指引全党前进方向的旗帜作用。只有把规矩立起来、使制度严起来,坚持用制度规矩管党治党,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才能使全党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这一党的建设的重要成就,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由此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站到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坚持依规治党,注重发挥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迈上新征程,我们要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快健全,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形成建章立制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的生动局面。
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以更加完善的制度保证党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放眼全世界,没有哪个政党像我们党这样,拥有这么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让党的制度如此全面深刻发力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成为一大独特优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依规治党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更加注重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形成管党治党的制度合力,努力为我们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政治保障,书写百年大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新篇。新时代新征程,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党内法规治理效能,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凝结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宝贵经验,蕴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向前推进。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不仅成为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有力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而且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重要党内法规,首次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权力运行提出具体规范,奠定了党的领导制度的基础。
新的赶考之路上,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22年12月06日 09 版) 进入 莫纪宏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依规治党 自我革命 。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
第三章探索尊重和保障人权新境界——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借鉴意义 中国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各类高等教育中女生占比均过半,女性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超四成。
2.3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目标定位、法治路径、评价标准 目标定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保障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
对欠发达国家妇女来说,人权可能意味着在家门口拥有一口水井、喝上干净充足的饮用水。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近代人权概念、思想、实践诞生于欧洲启蒙运动,数百年来,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尊重各国人权发展道路,一国人权状况的好坏,应由本国人民来评判。从实践的角度,坚持以发展促人权。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30余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
贫困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必须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摆脱贫困,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这是人权保障的中国路径,也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密码。这一技术如今已推广至全球100多个国家。
中国提出的发展促进人权等主张被引入国际人权体系。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必须通过发展保障生存,并为其他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基础条件。
今天的中国,缺衣少食、缺医少药早已成为历史。凝聚人类美好期盼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其第一条人人赋有理性和良心,源于中国儒家的仁爱思想,蕴含着浓厚的中国良心,字里行间浸透着东方智慧。
注释: 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2021年9月 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2021年4月 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吹风会,2021年5月31日 ④柳华文,《读懂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观》,环球时报,2022年7月29日 进入专题: 人权 。中国人权观是在持续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的,有着基于本国实际的认识视角和思想内涵。2012年以来10年间,中国森林面积从31.2亿亩增加到33.54亿亩,人工林面积稳居世界首位。中国主张基于平等和互相尊重开展对话和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在人权内涵上,坚持按人民需求确定人权事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将人权从生存权、发展权扩展到其他更多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权事业的奋斗目标。需要合作,而不是脱钩。
20多年前,中国以草代木菌草技术援助项目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落地。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甚至依存关系的增强是客观趋势。
第二章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理论内涵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高度凝练和概括。中国共产党是坚定的人权捍卫者,自成立之日起,就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奋斗。